(台北5日讯)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朱梁多次与女子进行性交易,而同院前法官曾谋贵无正当理由与案件当事人私下会晤,并接受馈赠及饮宴,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杨芳玲、包宗和提案,弹劾朱梁与曾谋贵。
对此,台中高分院指出,上述2名法官,是由司法院送交监察院,台中高分院虽是2名法官的服务法院,但不方便评论,2名法官已停职及退休,台中高分院尊重司法院与监察院的处置。
监委调查,朱梁自2014年12月12日至2017年5月17日,3年内共16次分别于台中市的商务套房或汽车旅馆与女子进行性交易,且其中半数是在该院上班期间所为,无请公假、公差纪录。除构成旷职外,与女子进行性交易,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并构成刑法通奸罪,仅因其配偶未提出告诉无以论罪。
接受馈赠饮宴也弹劾
此外,监委指出,曾谋贵曾被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以参与不当饮宴为由,记过一次,但仍未记取前车之鉴,在2015年担任该院民事案件陪席法官,参与案件言词辩论后,竟无正当理由在自宅及法院办公室与承办案件之一方当事人会面,收受相赠物品,并接受该当事人饮宴。
弹劾文指,曾谋贵无请假、公差纪录,于2015年11月12日赴台中市议会为友人进行请托,在上班时间于院外从事私务,其言行不检,无正当理由仅与一方当事人私晤,且参与与司法公正、廉洁形象不相容饮宴应酬,严重违反法官法及法官伦理规范之规定。
新闻来源:自由时报 原文: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