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专利权

药品专利权,一保20年

美国总统拜登近日倡议暂时豁免冠病疫苗专利,即使如欧盟主席明言赞成此举,但跨国大药厂、研发新药联盟等团体,却纷纷表达反对立场,因为这牵涉到太大的利润。

药物专利,有时候也被叫作药品专利,是就药品申请的专利,包括药品产品专利、药品制备工艺专利、药物用途专利等不同的类型 [1] 。药品专利主要有药物化合物、西药复合制剂、中药组方和中药活性成分等。药物方法专利主要有药物化合物的制备方法、西药复合制剂的制备方法、中药活性成分的提取方法、质量控制方法和老药改剂型方法等。药物的用途发明专利是指对已知药物发现了某一不为人知的新用途时,针对这一用途本身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百度百科)

如果冠病疫苗没有专利,各大药厂即可大量生产价钱便宜的仿药,全世界不愁没有疫苗来对抗冠病。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凯里也曾于今年4月,炮轰先进国家垄断许多新冠肺炎疫苗的供应

当然,这除了与利润有关,也关乎投入研究的成本。药厂研究新药除涉及巨额投资外,还要承担很高的风险。一般药物研发过程需要长达8至14年,当药物发明后,还需要进行6至8年的临床试验,整个过程所耗用的费用估计可达8亿美元(约32亿9100万令吉)。世界贸易组织已通过协议,定制专利制度赋予药厂拥有足够时间收回研制成本,也可补助它们在其他研发过程中失败的开支。


专利权是一种对知识财产进行分配的法律方法,通过强制力确认知识财产的归属,决定分配的主体以及如何进行分配。专利制度之所以产生,也是因为它能促进技术创新,在药品行业尤其如此。发明者在新药品诞生前期的投入是巨大的,通过赋予发明人一定时间的市场排他权,专利垄断使药品开发者能够补偿其在研究开发过程中的投资成本以及获得利润,以鼓励更多的人投身于新药品的开发,促进整个社会药品行业的发展。亦可以这样认为,药品专利保护是社会在如下前提下达成的一项妥协,即如果没有它,就不会有足够的药品发明和创新。尽管由于垄断导致了较高的药品价格,但从长远来看,对于消费者乃至整个社会更为有利。(MBA智库百科)


期满后配方可生产仿药

专利药又名“原厂药”、“正厂药”及“品牌药”,通常享有市场独占权。专利药在专利权到期后,其他药厂可根据专利药的药物成份,制造非专利药(意即学名药,也称仿药)。药物专利(Drug patenting)保护是由政府授予发明者的法定权力,以规管该发明的专属用途、生产和销售。世界贸易组织要求成员国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协议如下:

── 药厂能为其药物申请专利,为期最少20年

── 保障研发药厂拥有独家(唯一)的生产权

── 禁止世贸成员国进口相关的仿制药;

── 把药物知识产权和生物科技纳入保护范围,包括各种药物、动物和植物等生命资源。

《我不是药神》揭有药无钱医悲歌

《我不是药神》是2018年在中国上映的现实主义题材电影,它改编自于2015年发生的陆勇案,讲述一名印度神油店的老板从印度走私代购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的药物──“格列宁”的仿制药(Generic Drugs)经历,这部电影揭示中国民众“有药无钱医”的悲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此电影引发的舆论后,要求有关部门加速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等相关医疗改革措施。

事实上,全球不间断发生药价高昂引起的妨碍治疗情况,如爱滋病和结核病等,虽已有治疗的药物,但因受专利权保障,以致价格高昂,造成发展中国家人民可能无法负担药价,最终被迫放弃治疗,甚至因此失救而死亡。

药物专利权争议个案

南非曾于1997及1998年通过法案,允许由巴西和印度引入仿制药。但遭到39间药厂联手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提控,要求政府撤回该法案。虽然药厂最后撤销起诉,但因诉讼期间南非政府暂停使用仿制药,以致大量国民死于与爱滋病有关的疾病。

南非印度最早提免疫苗专利

南非和印度早于2020年10月,向世贸提出暂时豁免新冠疫苗专利,以确保相关方面能获得”及时、可负担的新诊断、治疗和新冠疫苗的供应”,否则发展中国家可能需等上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才获得所需剂量。当时,此提案获得57个世贸成员国的支持,但大部分为非洲国家和拉丁美洲国家。同时,无国界医生也响应此提案。

然而,美国、欧盟、英国、瑞士、日本和巴西,于去年在世贸挡下这项提案

在高昂成本和巨大利润的考量下,想要药厂暂时放弃药品专利权难如登天。

 


文本/图自中国报 2021年5月12日  整理报导:潘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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