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前到中国公干结束后,公司的司机大哥载我们北京一日游,在清华大学门前的小店吃涮羊肉,难免要配点清酒小菜,但是不管如何盛情邀饮,司机大哥就是坚决推酒。
“我哪怕只要喝了一口儿小酒,就不开车了,开车就不喝酒。”
了解之后才知道,在大陆犯了酒驾罪要付出经济、精神、前途的代价,所以司机大哥从不铤而走险。基本罚款1000到2000人民币是小事,一次记满12分,驾照要被扣6个月,重犯就直接吊销驾照了。
还有,如果明知司机过后还要载人,却极力向司机劝酒,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换句话说,我们以为请司机喝一杯是好意,其实也是司机酒驾的共犯。
大陆的酒驾条例够严格了吧,但跟日本一比还是输一个马鼻。日本的酒驾处罚之重让司机少有以身试法。酒驾可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100万日圆罚款、驾照吊销、3年内不准再考取驾照。
日本同样把强行劝酒当作有罪,可坐牢不超过两天以及罚款1万日圆。
我国最近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把驾驶时受酒精或毒品影响无法控制交通工具的刑罚,加重到最高罚款15万和监禁20年。
结果不开心的人很多。华人喜事庆宴难免要饮胜干杯,宴客没有美酒上桌就是招呼不周,三杯黄汤下肚,场子才会热闹起来;好友相聚更是酒逢知己千杯少。如今,只能浅尝即止,好不过瘾。
修法最争议性的是体内酒精超标,就要强制性坐牢,爱酒聚的人很不满喝几杯也要坐牢,简直是剥夺喝酒的人身自由。
强制坐牢的刑罚看起来的确是严重了,不过从另一角度思考,如果让醉蟹继续成为路上一颗炸弹,不知何时殃及池鱼,而且任何人都可能成为那个无辜的人,所以需要严惩来阻止悲剧的发生。为了维护个人喝酒权利而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不必放在天秤上,也可以衡量哪个比较应该受重视。
不论是国阵、希盟还是国盟,一直都有意愿要修正交通法令,加强对酒驾的刑罚,希盟建议的刑罚甚至更重,大家的用意都是要阻止酒后生悲的意外事件。
法律的用意是阻吓,但提高罚款对于富裕人士而言根本不算什么,因为有钱就可以任性,唯有强制坐牢,才能让他们三思而后饮。
至于伊党议员扯到要禁酒就太扯了,那叫做趁机博乱,自律和自重是对于这些极端要求的最好反击。
更应该关注的还是执法问题,酒驾固然应该得到教训,但喝酒的人不应该成为被针对的对象,或者持着令箭对喝酒人士百般折腾,更有人担心重罚会促进以法律以外的行动来解决问题的弊端。
我们的新闻特工队做了一个非正式试验,只是喝两杯啤酒,体内酒精没有超标,两小时后酒精消退,换句话说,酒还是可以喝,只是要改变方式,收敛一下。真想要放纵大饮,事先安排好交通,电召车也好,让不喝酒的朋友载送也好,能够安全回到家,也是对家人关爱最好的回报。
其实加强对付酒驾,开心的人也很多,不信去瞄下常为丈夫喝醉担惊受怕的妻子,是不是松了口气,她们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不必担心另一半喝到酩酊大醉驾车回家要经历多少险境,因为“马打”会帮忙盯着。
不爱喝酒的人,或者不喜欢牛饮的人,这下也有充分理由推酒了。出席宴会最怕遇到强劝酒的人,酒一杯一杯的干,接着一口一口的吐,再矜贵的美酒也是穿肠而过。如今,可以改为享受品酒的乐趣,而非只是为了麻醉。
我们可以继续饮胜,只是不需要干杯。
作者 : 黄晓虹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0-07-20 图:辣手网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