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个人的宗教主义

反个人的宗教主义

坦白说, 今天不少国人挑战所谓国际规范地认为宗教法和刑罚「正当」、「合理」、「公正」、「美丽」等,背后反映的是某种跨国思潮的涌动,尤其是非西方、反现代的各地(尤其伊斯兰世界)宗教主义与以现代西方文明主导的世俗主义之间的对峙和拉扯。惟必须声明的是:今天的宗教主义内部不无一定的现代元素及表现,只是其思想核心及主流还是反现代的

所谓的反现代,笔者认为最主要的还是否定宗教面前有个人的主体性及自主权,意即宗教不是个人的外延、属性或选项——总之,宗教不是个人的「权利」,而是「责任」,甚至「主宰」,不由得个人去决定自己的宗教认同、面貌、本质和生活。如此宗教先于个人的关系结构,有违现代性的个人本位和中心主义,比较像古代个人普遍从属、遵循、依赖于宗教的情况。

本国目前就有某些宗教人士和政客,处心积虑、千方百计地要颠覆或削弱以个人为本位和中心的现代性及其赖以维系的世俗主义建构,包括从法律上大大给力宗教,让其越来越有威吓及吞噬个人的「牙齿」(权力)。世俗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即是个人从宗教威权之下的「解放」,然宗教主义者耿耿于怀的就是这解放,认为它不过是一种「堕落」或「背叛」

避免走向反现代

他们经常宣导的是现代性是「外来」、「异化」、「殖民」、「迷途」、「腐败」,乃至「邪恶」。现代之前,宗教早已为社会建构一套美好的文明,包括各种制度,而如此文明是被西方人主导的现代化蛮横地破坏的,现在只不过是要为宗教找回其本有、本当的位置,也为社会找回其从属于宗教的「本位」和「本性」。

实质上,如此说法往往言过其实,过度夸大和美化了宗教在过去的地位及作用,根本经不起严格的史学检验。惟在一个不重视历史,把历史当作政治工具的社会,当权者若要借宗教来达至某种目的,自然就会有自圆其说的「官订」历史,根本不需要专业史学的客观验证,甚至还会有滥用公权力来边缘化、透明化,甚至封禁非主流史观和史论的现象。

我们不能否认现代性有其弊病,包括泛滥的个人主义,的确有导致社会高度原子化而至可能局部解构,乃至失范和失效的问题,所以重溯宗教来反省、检讨现代性是有意义的。但若是依照某些宗教主义者的宗教化路线及蓝图,根本就会走向彻底的反现代,令个人完全消解于宗教之中。而这「宗教」,可能只不过是其人主观臆想之中的「意识形态乌托邦」而已,并非真正的宗教

人类要避免重犯如德国纳粹、意大利法西斯、日本军国、中国文革、柬埔寨红吉蔑、阿富汗塔利班、中东「伊斯兰国」之类的「意识形态之祸」,个人主义诚是社会必备的「防火墙」——抑或「解药」。可惜的是,在某些社会,个人主义就是被官方论述高度污名化、非法化,以至难以制约宗教主义的迈进了。

原文:反个人的宗教主义/郑庭河/2018年09月12日/东方日报

 

 

宗教主义不一定是宗教

 

必须澄清的是:本人经常批评的「宗教化」,严格而言,指的是「宗教主义化」。宗教主义或可界定为一种定位、个性、指向明确的意识形态,不仅具备一套以宗教教义和信念为基础的理论,也有其积极介入社会具体事务的实践层面,包括参与各种社会工作,乃至参政。

虽不能否认宗教主义或直接从宗教中取得其积极介入社会生活的启示、理念、理想、使命、价值、灵感,甚至神秘的「谕令」等,但其真正表现于社会中的形式、手法、风格、标准、态度等,则未必确切符合宗教的本质精神,某些根本与宗教毫无关系,乃至截然违背有关精神。

极端的宗教主义例子,如西亚的「伊斯兰国」(IS),虽表面上以伊斯兰为核心价值和奋斗理想,然实际上恐怕不仅属反伊斯兰,甚至是反人类、反上苍的。同样的,于最近因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同性婚姻合法而又被「炒热」的同性恋课题上,虽说某些宗教信徒所采取的反对和批判立场完全正当,毕竟每个人都有其理解宗教教义和发言的权利,不过部分教徒的反应过激,有沦于言论暴力的倾向,恐怕又有点乖离、扭曲宗教的本怀了。

易言之,除邪教不说,一般宗教都以善为本。即使有些宗教部分内容似有肯定「暴力」的嫌疑,然以其整体的思想主旨、价值取向、终极关怀而言,尤其通过「睿智」、「清明」的诠释后,理应乃更讲求博爱、怜悯、和平、公正、平等、中庸、宽容、真诚、谦卑、奉献、分享、布施等崇高价值。若任何标榜履行宗教的个人、组织或政权的行为已明显乖离,甚至违背了这些思想和价值,那诚可被判定为「误入歧途」的宗教主义。

是以,符合宗教本质或本怀的社会,不仅不应采取武断、独裁、高压的方式来强迫个体「顺从」,更丝毫不能容忍制度化歧视,如基于种族、信仰、文化、性别、年龄等因素的差别待遇。离谱的是,某些社会不仅纵容歧视,还利用宗教来合理化之,如我国刚发生的「厕所饮水」案。

于如此社会,恐怕真正得势的是被利用来实现各种庸俗政治议程的宗教主义,而不是善与正义的宗教,所以与其说其「宗教化」,不如说是「反宗教化」

我国当下的宗教主义抬头,间中可谓问题多多。那些身披宗教外衣而垄断话语权者,是否真的在乎,乃至明白什么是正义?还是更常沦于闭塞、偏激、蒙昧,包括迷信威权、否定民主?各种形式主义的「宗教化」建构,是爱民、利民,还是愚民、扰民?某些人似乎看不清宗教主义和宗教之别,竟把前者笼统地视为具合法性的「现实」,忠告或建议人们应「理性」选择。

也许真正的宗教化,其实是扫除一切把人部落化、等级化、圈养化的人造制度,人须获得自由,才能真诚地面对「终极实在」的主体性。惟若任由宗教主义威权持续绑架、扭曲宗教的话,这一切仅能是幻想。

原文:宗教主义不一定是宗教/郑庭河/2015年07月10日/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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