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6日星洲日报一则国内新闻指出,住在淡杯的34岁江玉君美发师申诉接获一个包裹而拒绝签收2张收货单,不料激怒快递员,遭对方踢伤左臀部,留下约12公分长的疤痕,必须暂停工作两周在家休养。
读到如此的新闻,主编非常生气,有感而写下一些感想。
据悉,江玉君透过一家本地快递公司收寄美容产品, 但去年11月16日,非常不幸地让她遇上态度恶劣的快递员。快递员将包裹送抵,惟仅送来一个包裹,但却要她签下2张单据。由于只拿到一个包裹,因此她坚持只签下一张收货单,双方闹得不愉快。
她过后拿了包裹准备返回住所,讵料踏进公寓大门的时候,该名高瘦的快递员突然下车冲向她,出力推她的头, 她自觉受威胁的情况下,伸脚踢了对方。该名快递员迅速伸脚还击踢她的左臀部,导致她踉跄跌倒在地;她忍痛爬起来时,再遭对方掌掴了一巴掌。快递员之后快速坐车离开。
江玉君称,她遭快递员踢伤之处,当时还流血,伤势相当严重,伤口脱皮、瘀青,留下了长达12公分的伤疤,除了流血,还瘀青、脱皮。虽然已事发2个月,她的伤口碰上热水仍会疼痛。
江玉君说,她是透过网上购物,买了数样美容产品后,分成两个包裹透过快递公司送货,且还特地在家待上一个星期不出门,为了就是等待接收包裹。等了一个星期,却迟迟没有收到包裹,之后检查住家信箱,始才发现快递公司已留下取货通知单,便致电快递公司询问为何递送员在送货时,都没有来电预先通知,以便她可下楼取货,因为她一直都有在家。
江玉君事发翌日到有关快递公司投诉。但是,涉案的快递员起初反指她先动手,在她出示公寓闭路电视拍下的证据后,有关公司负责人才相信她所讲的话。有关快递员后来被公司开除,并提控上庭,不过,她通过律师向快递公司索赔的事,至今未有回应。有关快递公司的负责人曾向她表示会开会讨论,惟她在事情发生后至今2个月,仍未等到明确回覆。她事发后2个月才公布此事,主要是希望快递公司对该事负责,作出相应赔偿,与此同时作为借鉴,勿疏于管理属 下职员。
根据星洲日报的了解,涉嫌踢伤江玉君的快递员,在事发后一个星期内,即去年11月22日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34(受激怒伤人)条文提控 上庭,被告过后也承认犯错。有关快递公司应汲取教训,检讨对职员的管理之外,也要给予事主及民众一个明确的交代。(资料来源:星洲日报·2017.01.16)她多次向相关的快递公司投诉,此案拖至两个月却迟迟没有一个明确的交代,她才决定向彭加兰林丁区州议员邹裕豪提出召开记者会,揭发快递员的恶行,并要求快递公司给予清楚的交代。(资料来源:南洋商报·2017.01.16)
女美发师除了报警将快递员绳之以法,还透过律师向快递公司索偿1万5000令吉。该名涉嫌动粗的快递员,日前已被控上新山推事庭。
民主行动党彭加兰林丁区州议员邹裕豪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指出,快递公司职员作为服务前线人员,却出手打人,显示快递公司的管理和培训方面应检讨。在前线工作会发生口角是在所难免,但不至于动手打人,这事件理应就不该发生。(资料来源:中国报·2017.01.16)
事实上,一个快递公司是要明白自己在法律上的责任已经良好的口碑。任何一间企业不能以开除犯错的职员就将所有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且还要受害人拿出闭路电视证据后才相信。基本上如果顾客做出投诉,该公司就应该展开内部调查,马上给予客户交代,根本不需要客户自己拿出证据。难道客户为了特意闹事而伤害自己的体肤吗?难道客户向警方报案会是一个闹剧吗?顾客图的又是什么?而且,顾客原本都没有打算向快递公司要求任何赔偿,也就是说快递公司应该给予顾客一个交代,甚至合理的主动赔偿才是,这才是经营之道。
话说回来,该快递公司真的是一点错误都没有吗?将责任推给职事的快递员就推脱了责任?我不难想象,就是因为有服务差劲的管理层存在,才会雇请如此恶劣态度的所谓“服务员”。站在一个公司的最前线,接触的就是客户的送货员,本身身上穿的就是一个快递公司的制服,代表的就是一间公司的品牌,怎么可能该德行与行为与雇请的公司毫无关系?公司不但要在雇请新员工前经过一连串的应试,还要提供专业的培训,以期达到一个最基本的水平,才是建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之良举。
(图:南洋商报)
/文:张延友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