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台湾: 猫命大过人命

澳门侨生陈皓扬被控虐杀流浪猫“大橘子”案,台北地方法院上午11点首度开庭,陈皓扬也将亲自应讯。去年12月,陈皓扬被控涉嫌在台北市青田街勒毙流浪猫“大橘子”。当时王娴如当场目击,并上前制止,但还是挽回不了“大橘子”的生命。今年5月,台北地检署依“动保法”起诉陈皓扬,并且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没想到3个月后,陈皓扬宣称受不了动保团体带来的压力,网路上搜寻大台北地区人气猫后,锁定文山区一家书食餐厅店猫“斑斑”下手,按照陈皓扬的说法,已经将尸体丢进新店溪中。虽然陈皓扬事后主动投案,但还是被警方依违反“动保法”函送法办。不过外界最关心的,还是陈皓扬在开庭前,又在台北市文山区,虐杀店猫“斑斑”遭到法办,是否影响这次开庭,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何时针对“斑斑”案约谈陈皓扬,都是瞩目焦点。(2016年8月16日)

被控虐杀流浪猫“大橘子”的台大澳门侨生陈皓扬,16日以20万元交保,他筹足保金一踏出北院,随即遭到成群爱猫人士追打,过程中连法警、民众与媒体都受伤。陈皓扬没有律师陪同应讯,12点左右法官谕令追加20万元交保候传,限制出境。消息一传到法庭外,近40名爱猫人便坚决要等陈皓扬现身,甚至扬言谁拿钱替陈皓扬交保,谁就要小心。陈皓扬完成交保手续后,在法警陪同下步出北院,等候多时的爱猫人士忍不住冲上前一阵围殴,激烈拉扯的场面怵目惊心,也有法警遭打中,不排除将依照妨害公务、伤害等罪追究刑责。对此,常针贬时事的资深气象主播李富城在脸书上批,“打猫犯法,群众围殴人不犯法,这个社会还要法律干嘛”。(2016年8月17日)

六年前其实发生过类似的事件,根据台湾环境资讯中心在2010年由廖静蕙所撰写的报导:“台大前博生李念龙虐猫案,二审定谳,高院认定被告只杀了一只猫,另两只被虐死亡的猫则因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官认为凶嫌虽手段残忍,欠缺慈悲心,但考量他学业尚未完成,也“无前科”,从一审的“3次罪行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各判刑7月,合并应执行1年6个月”才改判6个月,并得易科罚金36万元定谳。”(2016年8月17日)

对此,新党主席郁慕明同日深夜在脸书PO出4张动物互相拥抱的图片并表示,看到陈皓扬交保走出法院却遭民众殴打,内心感到五味杂陈,虽然陈嫌该打,大家也看得很爽,但不能鼓励群众用如同私刑的方式来处理,民主基于法治不能率性而为,“图片中的动物真情拥抱,动物如此可爱,我们呢?”(2016年8月17日)

对此,前社民党发言人苗博雅在脸书表示,“你以为你打的是杀猫凶手,但实际上你践踏的是法治。”(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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