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首相女婿拔牙昏迷后死亡案

妇产科医生到牙科中心兼职,在注射麻醉药时致死病人,更何况死者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女婿拿督赛阿尔曼,此事引起哗然,也引起民众对政府医院医生能否出外兼职的争议。

拔牙昏迷后死亡一案中,为赛阿尔曼进行麻醉注射的竟是一名在牙医专科中心兼职的妇产科医生,这名36岁的男医生陈德进(译音),被控误杀赛阿尔曼,而其兼职的御企牙医专科中心(Imperial Dental SpecialistCentre),则面对9项控状。

被告陈德进是隶属吉隆坡中央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在御企牙医专科中心则是担任兼职医生,并在赛阿尔曼的拔牙手术中担任麻醉师,为对方注射麻醉药。控状指他于2016年6月1日下午6时至晚上9时05分,在吉隆坡万家镇(Bangsar Baru)的御企牙医专科中心,误杀44岁的赛阿尔曼,抵触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他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地庭法官再纳沙烈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在10月17日过堂。案件由阿峇扎菲副检察司及苏克副检察司检控,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古玛仁德兰。


9控状详情

1.于2016年5月26日下午2时至4时,在御企牙医专科中心内,没有确保为昔阿尔曼进行X光成像的诺阿兹玛莫哈末拥有X光师资格,因此抵触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第31(1)(c)条文。
2.于2016年6月1日傍晚6时至8时30分,在御企牙医专科中心内,没有确保为昔阿尔曼进行麻醉的陈德清医生,拥有麻醉师资格,抵触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第31(1)(c)条文。
3….扩大服务,为昔阿尔曼进行麻醉,违反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第39(1)条文。
4….未经卫生总监批准下,为昔阿尔曼进行麻醉,抵触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第40(4)条文。
5…..没有采取必要行动,为昔阿尔曼提供氧气,作为抢救性命的步骤,抵触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第117(2)(b)(i)条文。
6.于2016年6月1日晚上8时35分至9时05分,在马大医药中心内,没有根据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第31(1)(a)条文,提供病人昔阿尔曼紧急转院的病历,抵触同一法令的第31(4)条文。
7.于2016年6月2日下午1时至5时,在御企牙医专科中心内,因没有储存与管理职员资料,抵触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第31(1)(d)条文。
8….因没有遵守药物标签,抵触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第245条文。
9….没有在御企牙医专科中心内,为所有专业医护人提供足够的生物防护,抵触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第49(7)条文。

代表牙科中心出庭面控的董事王燕玲(译音)否认所有指控。前3项控状皆抵触1998年私人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第31(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30万令吉。后4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30万令吉。(光明日报)

拿督昔阿尔曼(44岁)是一家资讯工艺公司的创办人,也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长女拿督努鲁希达雅的丈夫。事发6月1日当晚7时30分,死者在拥有拿督头衔的生意夥伴陪同下,到公司附近的牙医诊所拔牙,未料40分钟后,死者因缺氧,并在7名诊所职员帮助下,施以心脏复苏急救步骤。他过后被紧急送入马大医院,急救后宣告不治。据报导,死者解剖报告显示,死者生前患有哮喘且对药物过敏,事发时牙医曾为他注射止痛药物(Pethidine)及“速眠安”(Midazolam)。卫生部已援引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及服务法令调查此案,而警方则援引刑事程序法典展开调查。


我国医药界人士指出,政府医院医生到私人界当兼职医生的现象其实相当普遍,在这方面,卫生部对私人医院及家庭诊所的监督比较严格,对牙科诊所则比较宽松。

卫生部允许政府医院的医生到私人领域当“代班医生”(locum),但必须遵守数项条件。他们只能在下午4时过后才能兼职,而且不能在政府医院待命(on call)期间,到私人界兼职。刚进入政府医院的新手医生,必须在医院服务满3年后,才可申请出外兼职。

欲兼职的医生也必须向大马医药理事会(MMC)提出申请,以将他们兼职服务的医院或诊所名称,加入他们的常年执业证书(APC)。“有了部门主管的批准信,医药理事会就会更新医生的执业证书资料;只要有关医生符合所有程序,私人医院就可以聘请他们当兼职医生。” 私人医院聘请兼职医生的程序非常严谨,有一套“资格认证”(credentialing)程序,以确保该兼职医生是某个医药领域的专科,否则不会录用。政府医院医生到私人界兼职是常见的现象,但人数不多;据粗略估计,私人医院只有1至2%的医生是来自政府医院。

在私人医院,兼职医生只能处理与本身的专业有关的病例;针对副首相女婿拔牙猝死一案,他认为,一名妇产科医生兼职当麻醉科医生是“非常罕见”的事情,那不是有关医生的专业领域。卫生部对私人医院及家庭诊所实行严格的监管,但上述案件的事发地点是牙科诊所,政府完全没有监督牙科诊所,只是检查他们的收费,这表示,牙科诊所日后需要更严格的监管。牙科诊所规模较小,没有人会去那里检查他们的兼职医生,因此,也只有诊所的负责人知道他们聘请的兼职医生,到底是不是专科医生。

政府医院的待遇不高,可能是医生在外兼职的最大原因。政府医院的医生被允许在外兼职,但必须得到主管和院长的同意,并且利用私人时间外出兼职。所有专科医生在取得专科资格前,都会在其他专科领域实习或工作,可能也具有其他领域相符的经验或资格,才会被允许提供不属于自己专业的服务。

政府医院医生出外兼职其实有2个情况,一种就是很有经验的老医生;另一种就是很年轻、刚刚毕业的实习医生。老医生因为拥有足够的经验和人脉,而年轻医生则是为了吸取更多的经验和赚取额外收入,这可能是促使他们兼职的原因。另一个造成政府医院医生出外兼职的最大原因就是薪金问题。政府医院普通医生的薪金是依照等级归类,刚毕业的属于41级,薪水可能只有3000多令吉,几年之后再升级到44级,薪水可能也只有4000多令吉。这些医生在取得专业资格后,薪水可能会上调至七八千令吉,这也可能是比较少中间级别资格医生兼职的原因。也有些是为了准备以后也可以在外自立门户,打理自己的诊所。

门诊医生和牙医不是一个体系,医药协会(MMA)和牙医协会(MDA)也是不一样的组织。政府医院并没有一套详细的标准作业守则,列明出外兼职的医生只能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提供服务。所以一般医生都不会选择在非本身专业的领域兼职。


另外,根据中国报独家报道,副首相女婿进行牙科手术毙命一案,反映出政府医院医生或诊所当代班医生(在医学界称Locum)的普遍现象,据悉,医生兼职多半是为了要设法增加收入,目的包括偿还当初向公共服务局(JPA)借的巨额医学系贷学金!

在政府医院工作,医生收入并没有外界想像那样高。举例说,一宗手术若收费8000令吉,负责麻醉方面的Locum就能从这项手术‘赚’2000令吉,或是整个手术收费的10%。” 当初一些幸运的医学系学生获得JPA奖学金赞助学费,余者则申请贷学金,毕业后需努力赚钱偿还贷款。如果向JPA申请15万令吉医学系贷学金,每月摊还300多令吉,还需要非常长时间才能还清。

Locum的工资要胥视私人医院或诊所的地点及病人数量多寡,平均工资是每小时40令吉,但也有院方愿意出价每小时80令吉,且院方会以现钱支付工资。“工作时间则胥视院方的营业时间,有些是24小时,有些是晚上10时就关门。通常私人医院或诊所的医生或护士会给院方介绍Locum,而Locum有时更不必经过“面试”阶段,直接就来上班,但前提是要拥有相关职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任何要到私人医院或诊所当Locum的政府医院医生,都必须在常年职业证书(APC)内注明,除了在政府医院服务,也在特定私人医院或诊所值勤,否则被视为服务不合法。

在进行特定手术前,医生会为病人注入“速眠安”(Midazolam),而标准剂量为2.5mg,这剂量能让病人在约1分钟内就“入眠”。学医者都认识这个药物及用法。医生会待病人‘入眠’后施手术,这药让病人‘记不起’整个手术的经过。例如,‘速眠安’会导致严重的呼吸问题,即压制呼吸(respiratory depression),既然知道这个药会带来这等后果,医生会事先准备氧气筒应急。

医学系是许多人的梦想科系,除了因为前途可观,也因为是一门高水平的专业,而成为许多人的目标。放眼有提供这学科的各国大学,收费皆不同,马华署理总会长兼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不久前(7月)曾说,在本地念医学系的费用为40多万令吉,在英国则高达180万令吉。在2011年,有报导指出,由于本地大学医学系学额有限,许多大马学生前往印尼、印度、埃及、美国、英国、俄罗斯、德国和罗马尼亚深造。在2014年,有报导指在俄罗斯修读医科,7年(1年语文+6年医科)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不超过16万令吉,这比其他国家修读医科便宜。当时报导还指出,印度医科学费是超过40万令吉、澳洲超过6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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