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须跨州跨县?6信函确保顺利过路障

(吉隆坡13日讯)随着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及行动管制令2.0今日开跑,全国人民被禁止跨州、行管令区禁止跨县;不过,只要你备有6种信函的其中一种,就可顺利通过警方的路障!

首相丹斯里慕尤丁11日指出,随着政府宣布禁止跨州和跨县,路障行动(SJR)会在今日(1月13日)凌晨12时01分生效。受行管令2.0影响的民众,禁止跨州和跨县,唯获准工作者无需出示警方批准信,即可出门工作。另外,一些特殊情况者也获准出门。对此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昨日也指出,警方将人情味酌情处理民众跨州事务。

“目前在国内实施的行动管制令(MCO)、有条件行动管制令(CMCO)或复原期行动管制令(RMCO),警方都会酌情处理。”

特殊情况者除了是特定领域获批继续工作者,也包括获准跨州或跨县上课者、需要出庭或到医院进行隔离者。

此外,一些因紧急状况如有家人病倒或病逝者,或受水灾影响的灾黎,只要获得警方的批准信函,都可以顺利跨州或跨县到目的地。

民众途经警方路障时,可出示的6种可通关信函包括:

1. 警方批准信件

2. 雇主所发出的工作信件和员工工作证

3. 国际贸易及工业部(MITI)所发出的批准信

4. 国家天灾管理机构(NADMA)所发出的的隔离信件

5. 律师的法庭事务信件

6. 教育部的特别信件

针对警方批准信件,有特殊情况的民众须下载申请表格,填妥后再交到邻近警局做出申请。

以下是下载行动管制令跨州表格的网站 www.rmp.gov :下载自行打印的表格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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