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撇清:常设仲裁法院和联合国无关 (评论转载)

南海仲裁案引发中国大陆及中华民国官方及民众的强烈反弹,不过,中国外交部13日强调,这个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与位于海牙的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ICJ)毫无关系,裁决无效。

联合国的微博帐号也发文撇清,常设仲裁法院((英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虽和联合国的国际法院都设在荷兰海牙的和平宫,但它“和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今天表示,这个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与位于海牙的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ICJ)毫无关系;与位于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有一定关系,但不是它的一部分;与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也不是一个系统的,只稍有点关系,因为常设仲裁法院为仲裁庭提供了秘书服务,仲裁庭在庭审的时候使用了常设仲裁法院的大厅,“仅此而已”

刘振民质疑这个仲裁庭的组成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操作”的结果。仲裁庭的五位仲裁员,四位来自欧洲:一位来自德国,一位来自法国,一位来自荷兰,一位来自波兰,都是欧盟成员。另外一位法官来自迦纳,刘振民批评,这样一个法庭有没有代表性?“他们瞭解不瞭解亚洲文化?瞭解不瞭解南海问题?”

仲裁庭使用的证人,有一位在著作里讲“南沙群岛至少有12个海洋地形是岛屿,可以主张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是到仲裁庭作证的时候却说“一个都没有”,“哪有这样的专家?

刘振民也批评,有的国家说,这个裁决是有约束力的,有关当事方要执行,“这是骗人的鬼话,这么没有公信力的裁决,谁会执行?中国政府的立场很明确,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另外,联合国的官方微博帐号也发文指出,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内。这座建筑由非营利机构卡内基基金会为国际法院的前身常设国际法院建造。联合国因使用该建筑每年要向卡内基基金会捐款。和平宫另一“租客”是1899年建立的常设仲裁法院,“不过和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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