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放生,赎罪券 (转发)

宗教,放生,赎罪券

文/蓝弋丰

《野生动物保育法》修法过程当中,有一立法委员与官员起了冲突,再次挑起放生的争议。

由于台湾民众对于生态科学的观念已相对普及,于是民智已开下舆论一片挞伐,更有许多批评者很快将商业性放生行为,与中世纪欧洲的“赎罪券”相提并论。

正是这个“赎罪券”,在500年前激怒了马丁路德,让他在教会门上钉上《九十五条论纲》,引发宗教改革的大震撼,从此,西方基督宗教分裂,有了天主教与诸多新教之分。

世界上的主流宗教,大体都有劝善惩恶的观念,人们都希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惜现实生活中往往不见得如此。于是,各宗教就得找个办法解释:为何有的善人过得凄惨,有人黑心却能荣华富贵?

事实上,在有轮回转世观念的宗教当中,这个问题很好解答,那就是“轮回果报”。这辈子为何行善却过的惨?因为前辈子做了坏事,有业随身,但这辈子若行善积德,下辈子就会过得好了;相反的,黑心之徒为何有的能享荣华富贵?因为他上辈子积了很多德,但他这辈子造业,所以下辈子就要惨了。反正,无人能得知到底人有没有前后世,或前后世是谁,这种说法也就颠扑不破。

那么,没有轮回转世观念的宗教,如基督宗教,又该如何解套呢?没问题!虽然没有下辈子,但死后大家都要接受审判,做坏事的人虽然生前得意,但死后就得下地狱接受无止境的惩罚;而善人有时困苦,可那是上帝安排的考验,若能坚贞卓绝,死后上了天堂将更有荣耀。

不管是下辈子还是死后审判,总之,主流宗教都会告诉信徒:罪恶会随身带着,死了之后偿还,这样信徒才不会心存侥幸,看到黑心做为之人没有恶报,于是也跟着成天使坏。不过,这种警告还是有副作用。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旦做过坏事,就准备下地狱,或下辈子等着做牛做马,那么干脆别信宗教算了。于是为了符合人性,所有宗教开始设计犯了罪后的“挽救措施”,譬如“积阴德”可以抵销做的坏事,而基督宗教则有赦罪的概念。

在欧美电影中,我们常可看见到教会告解的片段。因为在基督宗教里,当信徒怀着悔改之心向神职人员告解自己所犯下的罪,神职人员就会代表天主赦免信徒的罪过,使信徒与天主及教会重修旧好。不过,要是犯了罪告解一下就没事,那也太容易了吧!所以天主教的神学理论认为,虽然罪的本身已经赦免,但犯罪者仍受制于罪过所遗留的思想与行为,称为“暂罚”,这得透过天主教会大赦才能宽赦“暂罚”。而大赦又分为“完全大赦”与“部分大赦”,前者称为“全大赦”,后者称为“限大赦”。

这样的设计,主要是希望引导犯罪之人能把害怕惩罚的恐惧心,转换成行善的原动力、洗心革面,譬如虔诚祈祷、施舍济贫等。很快的,教会便发现,原来这个动力,也能转换为帮助教会的力量,尤其当教会有特定急需的时候。

当塞尔柱土耳其人在西元1073年夺下圣城耶路撒冷时,教宗伍朋二世因而号召发动十字军东征,希望能收复圣城。为了鼓励更多人从军东征,伍朋二世即宣布所有为保卫耶路撒冷教会而参与十字军者,都能获得教会大赦其暂罚;尔后,更扩大到资助十字军东征经费者,即颁予的“大赦证明书”──也就是所谓的“赎罪券”。

到教宗博义八世时,宣布西元1300年为禧年,只要到罗马朝圣的信徒,都可得到“全大赦”。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有办法长途奔波,于是圣赦院随后公告:没办法亲自到罗马朝圣的人,可以用捐款代替实际朝圣。这下子,“赎罪券”跟金钱连结了起来。1476年,教宗思道四世让“赎罪券”还能“推己及人”,告诉信徒应为仍在炼狱中受苦的过世亲友求取“全大赦”,让他们早点脱离苦海升入天堂,没想到赦罪的设计,成了教会良好的收入来源。

日后,天主教会1506年起重建圣伯多禄大殿,却因工程太过浩大迟迟无法完工。教宗良十世为了筹工程经费,派人到处募款,宣传只要是为建造圣伯多禄大殿而捐献金钱,教宗就会颁赐“全大赦”。演变到此,劝人为善的本义,变成纯粹用钱买份心安的交易行为,甚至,有推销“赎罪券”的修士直接了当的说:“银钱投捐献箱响叮当,灵魂立出炼狱上天堂。”

当赦罪竟变成敛财工具,不仅像马丁路德这样的神职人员都看不下去而气愤不已,连同封建贵族也十分不满,因为领地人民的财富,都被教会用赎罪券吸取净尽。于是,当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号令一响,许多领主纷纷响应,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神学理论研究,纯粹是为了自己的经济收入着想。

天主教会眼看对“赎罪券”的检讨一发不可收拾,连忙自我反省。于是1562年,在特伦多大公会议上提案禁止以金钱购买大赦;1567年,教宗庇护五世正式批准。从此,“赎罪券”走入历史,虽大赦制度仍旧存在,但纯粹用来作为鼓励与劝善。如最近一次是在2011年,为了鼓励以朝圣精神前往马德里参加世界青年日的信徒,教宗本笃十六世颁赐他们“全大赦”。如此积极的自我检讨,使天主教能在新教风潮中仍站稳脚跟持续发展,至今有将近13亿的信徒。

天主教会与“赎罪券”的历史教训,或许可提供我们对放生争议的解答。古代东亚之所以有放生的文化,最初本是由于古人缺乏生态知识,基于单纯的恻隐之心而为之。没想到结合宗教的轮回善恶果报思想后,变质成为“积阴德”来“消业障”的花钱买心安行为。以至于近年发展出大规模的商业放生活动,不仅引发许多把海水鱼放进淡水、把陆龟放到水中淹死的“放生即放死”之严重问题,且乱放危险物种造成人心惶惶、胡乱释放外来物种还会造成生态浩劫。对照赎罪券历史,“马丁路德”随时会出现。

宗教放生应该回归宗教劝善的基本思想,“放生即放死”根本是造孽,若回归宗教思想,恐怕只会下地狱,绝无可能“积阴德”。所有主流宗教的教义都一再强调:做善事应该要“用心”,不是妄想用钱赎罪或买阴德,要真正行善,必须真正为万物生灵着想。

的确,仍有对生态有益的放生行为。其中一种,就是栖息地被人类侵扰而受伤的野生动物,如遭BB枪、十字弓射伤、遭捕兽夹夹伤,或是被其他人类活动意外伤害的动物,予以收容照料待其康复后,带回原栖息地野放的保育照护工作;另外一种,就是濒临绝种的动物,如国宝鱼樱花钩吻鲑,为了避免灭绝,人工孵育后放流到野生环境以增加族群数量的保育复育工作。

此外,为了学术研究、了解生态现况,科学家会抽样捕捉物种,打上追踪标签后放回,虽然这种捕捉后放生的行动,本身对生态没有特别助益,却有助于了解生态情况,以利制定相关保育对策。最后就是在生态方面仍有争议的经济鱼苗放流。目前台湾沿海因过度捕捞与环境污染问题,鱼源显著枯竭,为了增加渔业资源,渔业署研究水产动物增殖放流,透过经济鱼类鱼苗的释放,希望增加日后的渔获量。然生态组织对此尚有疑虑,认为可能造成已经脆弱化的生态失衡,需进一步研究。

许多与时俱进的宗教团体,已经积极进行这类的“智慧放生”,如福智佛教基金会、僧伽医护基金会近年与林务局合作,协助特有生物保育中心野生动物急救站、国立海洋大学、海生馆等单位,野放黑面琵鹭、大冠鹫、绿蠵龟等救伤动物。福智并与渔业相关单位合作进行经济鱼苗放流,并由学术单位追踪结果,调整放流地点、种类与数量,以避免破坏海洋生态平衡。

大赦与金钱脱钩之后,如今又是劝善的良好工具,也维系了天主教的兴旺;台湾宗教信仰的力量,也应该引导到帮助“护生”的生态保育工作之上,如此宗教、生态、社会,可以达成三赢。若舍此不为,故步自封,那不论是宗教也好,参与其中的人物也好,都只会面临改革力量的强大挑战。

  • 蓝弋丰,台大医学系毕业,现任科技新报数位内容行销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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